| 三省's profile三省斋PhotosBlogLists | Help |
|
September 25 三省居士省思录之二:国家制度与社会道德《吶喊》,1893年,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
1. 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制度,制度的好坏决定这个国家中社会道德的好坏,制度好坏与道德好坏成正比。 2. 一个没有好的制度的国家一定会有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国家制度中包含了政治体制,法治机制等国家必须的要素,倘若制度上有所缺失,或者制度的建立者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制度何来公平,何来正义? 这时的法治,民主,自由绝对是一句假大空的口号式用语。制度空有文本的描绘,没有实际的操作,人治在这种社会就会高于制度治理,而人性之本质就决定了人治必定会造成社会不公,一切肮脏的交易就会出现在这种社会之中,社会道德之沦丧将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3. 文革中的告密其实就是国家制度崩溃之下,社会道德完全沦丧的其中一例。连有些一流的高级知识分子都在做告密者之事,普通的民众间告密事例更数不胜数。 4. 好的国家制度会引导人们走向善良,阻止人们往邪恶迈进。 5. 坏的国家制度会逼疯好人而让坏人当道,不好不坏者跟着当道坏人,那这些人随之也在没有变坏感觉中向下自由落体得沉沦,这种沉沦是最恐怖的,因为社会已经没有道德到一种毫无廉耻之心。 6. 国家制度是重要的,要在一个合理的方式下建立国家制度是必须的。自由,法治,民主是建立好的国家制度所必须拥有的前提。 7. 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建立合理的国家制度是保障国家制度未来实施的关键因素,程序若非公平正义,结出的果实必定是颗恶果,实体哪怕有0.001%为非正义,最终还是非正义。 8. 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在《自由是什么》中说到:“人的尊严是自由的开花结果。”而Michael D. Bayles在《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中引用了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的谈话:“自由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程序保障的历史”(McNabb v. United States, 318 U.S. 332, 347, 1943)。而倘若一个社会中人都拥有尊严,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道德品质一定是不错的乃至是优秀的。而程序正义保障了自由,同时也能使国家有一个善良的制度,善良的制度下会使人充满尊严感,充分保障了人权,社会道德当然也会是第一流的。 9. 制度和道德紧密不可分割,突然之间省思了这么多,相信是借国庆60周年之契机回眸历史之感,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怎么样,仁者见仁了。
三省居士 2009年9月25日于三省斋 Comments (12)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chinaholmes1985.spaces.live.com/blog/cns!B2FA73EDAA84FC49!827.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