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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

    三省居士省思录之二:国家制度与社会道德

                                    

                                                  《吶喊》,1893年,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                             

     

    1.    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制度,制度的好坏决定这个国家中社会道德的好坏,制度好坏与道德好坏成正比。

    2.    一个没有好的制度的国家一定会有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国家制度中包含了政治体制,法治机制等国家必须的要素,倘若制度上有所缺失,或者制度的建立者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制度何来公平,何来正义? 这时的法治,民主,自由绝对是一句假大空的口号式用语。制度空有文本的描绘,没有实际的操作,人治在这种社会就会高于制度治理,而人性之本质就决定了人治必定会造成社会不公,一切肮脏的交易就会出现在这种社会之中,社会道德之沦丧将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3.    文革中的告密其实就是国家制度崩溃之下,社会道德完全沦丧的其中一例。连有些一流的高级知识分子都在做告密者之事,普通的民众间告密事例更数不胜数。

    4.    好的国家制度会引导人们走向善良,阻止人们往邪恶迈进。

    5.    坏的国家制度会逼疯好人而让坏人当道,不好不坏者跟着当道坏人,那这些人随之也在没有变坏感觉中向下自由落体得沉沦,这种沉沦是最恐怖的,因为社会已经没有道德到一种毫无廉耻之心。

    6.    国家制度是重要的,要在一个合理的方式下建立国家制度是必须的。自由,法治,民主是建立好的国家制度所必须拥有的前提。

    7.    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建立合理的国家制度是保障国家制度未来实施的关键因素,程序若非公平正义,结出的果实必定是颗恶果,实体哪怕有0.001%为非正义,最终还是非正义。

    8.    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在《自由是什么》中说到:“人的尊严是自由的开花结果。”而Michael D. Bayles在《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中引用了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的谈话:“自由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程序保障的历史”(McNabb v. United States, 318 U.S. 332, 347, 1943)。而倘若一个社会中人都拥有尊严,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道德品质一定是不错的乃至是优秀的。而程序正义保障了自由,同时也能使国家有一个善良的制度,善良的制度下会使人充满尊严感,充分保障了人权,社会道德当然也会是第一流的。

    9.    制度和道德紧密不可分割,突然之间省思了这么多,相信是借国庆60周年之契机回眸历史之感,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怎么样,仁者见仁了。

     

                                                       三省居士

                                                2009年9月25于三省斋

    评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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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三省发表:
    xuxin君,这不能算民主辩论会,这只是在讨论常识问题。
    10 月 6 日
    何佳寅发表:
    呵呵,谢谢我的何粉。。。。。
    10 月 5 日
    xuxin发表:
    注:我是何粉.
    10 月 5 日
    xuxin发表:
    呵呵,好慷慨激昂的对话啊,感觉两位大师已经是站在"百家讲坛"上进行民主辩论会了
    赞一个.我是粉丝.
    10 月 5 日
    冯三省发表:
    julia君,非献礼,纯省思,60年了,居然还在人治高于法治中,悲哀。
    9 月 26 日
    zhengjulia发表:
    附加:文若由心生,心正,则文顺!
    作为我国60周年大庆之日的献礼文作,写的深刻。
    9 月 26 日
    zhengjulia发表:
    你俩可以!小生佩服!
    9 月 26 日
    冯三省发表:
    何佳寅君,正民之心性只是理论可以谈论的,在实际操作中这几乎不可能实现,和共产主义是一个道理。这种想法孙中山先生就有过,所以才有训政之说。正民之心性若真的能起作用,那我们中国人民早已经是素质最高的民族了,因为《论语》就是在间接正民之心性,就举一例,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不就是标准的以德之国,教化之经典,可是结果呢?
    另外你的逻辑也值得商榷,你说到“制度也是由人制定的,无所谓好坏,只有适不适合之说。”这句话体现出你没看懂吾人的文章,或者是对基本立法精神不够理解。正是由于制度是人定的,所以我们亦需给制定制度的人加以制度之约束。层层约束,即使不是最完美的,但也是最好的,符合普罗大众希望的。就如同民主这一概念,正因为生怕民主会产生多数强暴少数的问题,我们才会用完善的司法制度来弥补民主的漏洞。另外制度当然有好坏之分,因为每一种制度都要观察制定制度时的程序是否正义,制定者起心动念如何,有了其他权利的约束,符合程序正义的精神,外加理性自由的讨论,一般这样的制度都是不错的,当然我们也绝对不能用十全十美来形容。你所提到适合不适合,那吾人觉得你这个思维又稍显混乱,这适合不适合是听谁说的,是执政者还是老百姓,是制度内的人还是制度外的人,是制定制度者还是施行制度者,如果按你的逻辑,朝鲜的制度到底适合不适合到底听谁的?美国人,朝鲜人,还是全世界的人民?所以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前文提到的原则另外还要符合人类的天生正义道德,无论是宏观的制度还是细微的法律,都要向这人类的天生正义道德靠近,否则我们就称之为恶法,恶法在民主国家可能就会被立法部门所修改删除,在独裁国家可能就会造成老百姓的抗议甚至是武装暴动。
    虽然你的疑问有些逻辑上的问题,但还是非常高兴能在这就这一问题更细节地略谈一二,若有兴趣可以阅读本人省思录之一可能还能解开你其他疑惑。
    9 月 25 日
    何佳寅发表:
    三省居士,你可以看到制度的不同,可是否会去考量制度背后的始作俑者---人心,制度也是由人制定的,无所谓好坏,只有适不适合之说。虽然有些制度由于历史缘由或者时代局限而被加以改变,但是其改变的力量之源为何?那便是人心,当今之势正是介于由有序倒无序之间的过度期。人心浮动,功利之风已蒙人心智。当此之时,若想规德行以应天道,则不仅仅只靠换一种制度可以达到。“粮不患寡之患不均”其实不仅仅是指客观因素,同时也代表了人心的主观动向,若是人人可以安居乐业,内心深处没有因不均而感到不平,则我民众之生活皆可进入有序之列,规以方圆,定之纲常伦德。然,矫枉过正,欲正民之德行,毕先正民之心性。所以,唯有教化二字可匡正天道。
    9 月 25 日
    冯三省发表:
    Hide君,谢谢夸奖。
    何佳寅君,哪里皆存在不均,但是下限总有个底线之存在,如英国就是个很讲阶级性的国家,甚至哪个阶级去哪个类型的超市都有讲究,但是在英国却有合理的福利保障制度来保证底层民众的生活;而公正的司法体制又保障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就私有财产的保护为例,英国哲学家洛克的那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体现了私领域神圣不受任何阶层侵犯,哪怕是国王。由这一点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法治是能够伸张正义的;民主的政治体制又保障了政权的合理性,正当性。所以即使有不均的矛盾,各阶层可以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议员为其发声,争取各阶层合理的利益,所以制度能带领国家走向光明正大亦可带领国家向下沉沦,所以不均并不是核心因素。
    9 月 25 日
    何佳寅发表:
    “粮不患寡之患不均”。其实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不均造成的,不均也是所有矛盾的核心因素。
    9 月 25 日
    DuYuan发表:
    这篇写的好啊~不过我觉得自己也要有自己的原则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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