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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斋

吾日三省吾身
9月25日

三省居士省思录之二:国家制度与社会道德

                                

                                              《吶喊》,1893年,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                             

 

1.    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制度,制度的好坏决定这个国家中社会道德的好坏,制度好坏与道德好坏成正比。

2.    一个没有好的制度的国家一定会有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国家制度中包含了政治体制,法治机制等国家必须的要素,倘若制度上有所缺失,或者制度的建立者本身就不具有正当性,制度何来公平,何来正义? 这时的法治,民主,自由绝对是一句假大空的口号式用语。制度空有文本的描绘,没有实际的操作,人治在这种社会就会高于制度治理,而人性之本质就决定了人治必定会造成社会不公,一切肮脏的交易就会出现在这种社会之中,社会道德之沦丧将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3.    文革中的告密其实就是国家制度崩溃之下,社会道德完全沦丧的其中一例。连有些一流的高级知识分子都在做告密者之事,普通的民众间告密事例更数不胜数。

4.    好的国家制度会引导人们走向善良,阻止人们往邪恶迈进。

5.    坏的国家制度会逼疯好人而让坏人当道,不好不坏者跟着当道坏人,那这些人随之也在没有变坏感觉中向下自由落体得沉沦,这种沉沦是最恐怖的,因为社会已经没有道德到一种毫无廉耻之心。

6.    国家制度是重要的,要在一个合理的方式下建立国家制度是必须的。自由,法治,民主是建立好的国家制度所必须拥有的前提。

7.    以程序正义的方式来建立合理的国家制度是保障国家制度未来实施的关键因素,程序若非公平正义,结出的果实必定是颗恶果,实体哪怕有0.001%为非正义,最终还是非正义。

8.    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在《自由是什么》中说到:“人的尊严是自由的开花结果。”而Michael D. Bayles在《程序正义-向个人的分配》中引用了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的谈话:“自由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程序保障的历史”(McNabb v. United States, 318 U.S. 332, 347, 1943)。而倘若一个社会中人都拥有尊严,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道德品质一定是不错的乃至是优秀的。而程序正义保障了自由,同时也能使国家有一个善良的制度,善良的制度下会使人充满尊严感,充分保障了人权,社会道德当然也会是第一流的。

9.    制度和道德紧密不可分割,突然之间省思了这么多,相信是借国庆60周年之契机回眸历史之感,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怎么样,仁者见仁了。

 

                                                   三省居士

                                            2009年9月25于三省斋

8月5日

仿佛回到了1995年

                                     
                                             2009年8月1日,上海足球队勇夺全运会男足甲组冠军
 

 

1995年,徐根宝指导率领申花为上海拿到了阔别33年的全国冠军。今年81,又是徐指导率领上海队夺得了阔别26年的全国运动会足球金牌。上海球迷快乐的感觉回来了!而容易怀旧的我又一次将思绪拉回到1995年,这个上海足球激情燃烧的年份。

我看足球很早,5岁多就开始成为了球迷大军中的一员,因为是上海人,所以理所当然支持上海队。1993年年底,上海足球队改制成为了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从此申花两字就代表了一种信念,一种力量,一种每周的期待。而1995的申花,确实基本做到了每周带给我们上海球迷美妙与欢乐!

当时的甲A联赛,比赛都是安排在了周日,所以每周大家的话题总是围绕着申花,从周一谈申花上轮比赛到预测周日申花结果,申花当时就是一种时尚,这足以可见当时职业联赛之初足球之火爆程度。而在1995年联赛间隙期,中国足协又推出了中国足协杯,所以年初到年尾,中国足球始终是全国老百姓的话题。而当时的上海,因为申花的存在,所以更为热闹。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奇怪,最近几年联赛的进球我都快记不住了,而1995年申花所参加的联赛,足协杯,超霸杯乃至友谊赛,我居然都像录像带一样历历在目,更为令人称奇的是我居然记忆好到只要我一看到1995申花比赛,我就能回忆起我在哪里看的,和谁一起看的场景。我想快乐确实是帮助记忆的好方法,快乐的背景能加深强化记忆。当然今天我不是来教授大家怎么更好的记忆,只是为了让没有经历过95申花的人们知道当时申花给我甚至上海球迷带来了多少快乐。

只记得那时的申花,好像是无往不胜,球员的脚法个个高超,整支队伍踢顺时有种疯狂状态。就拿当年最红的范志毅来说,他在1995年一年内就有过好几次世界波的表演,对四川全兴的那记鱼跃冲顶,对广州太阳神那脚25米开外远射,对天津三星那个禁区左侧吊射,当时好像申花十连胜那段时间想怎么赢就能怎么赢。而且奇怪的是,哪怕当时场面再被动,申花都能顶住压力赢球。我记得最艰苦的一场胜利是客场对四川全兴,当时全兴队在保级泥潭苦苦挣扎,全场压着申花打,但上苍好像就是让全兴得势不得分,而让申花得分不得势。在下半场,徐导换上了4号吴承瑛,这拼命三郎一上来就以一记补射为申花一脚定乾坤,艰难拿走三分。

当然95申花也有不顺,开局不顺,结尾前有些小意外,特别是客场对广东宏远时,高佳的低级失误导致宏远队黎兵抓住机会对申花致命一击,险些对申花争冠造成极大的影响。但好在关键时刻,冠军还是眷顾了申花,1995115对山东济南泰山队中场休息时传来了当时冠军竞争对手北京国安被青岛海牛逼平的消息,这就意味着上半场21领先的申花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就能夺冠,而在下半场小将祁宏再入一球从而为申花奠定胜局,申花终于阔别34年,再夺全国联赛冠军!

虽然1995年足协杯意外失手,但是超霸杯,全国室内联赛冠军都属于了申花,当室内联赛决赛时,整个体育馆球迷在那里用上海话喊申花申花新年快乐,那种全场普通球迷真诚的为球队助威祝福也远比当今某些极具作秀性质的球迷高尚。每每回想起那一幕,我不禁激动,心中一直在想:何时才能回到1995年的那种感觉呢?2003年申花虽然夺冠,但是那次夺冠却是惊险夺冠,全年申花屡屡出现迷茫期,让球迷是提心吊胆,最后一轮还耻辱的14大败深圳,虽然夺冠,但没儿时1995年的感觉。而今年81日,那种感觉仿佛回来了,带回来这种让上海球迷享受上海足球快乐的还是他,徐根宝指导。真诚感谢上海足球教父——徐根宝指导!

 

                                                                                                                                 三省居士

                                                                                                             200983KEELE UNIVERSITY

6月5日

(转载)沙叶新:不为权力写作——在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

三省居士按:沙老是鄙人在中学时代就非常崇拜的一位作家,他的文章在幽默中带有哲理,他的剧作在讽刺中给人沉思,他的日记在平凡中给人启示。最近,鄙人看到了沙老在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为之感动,为之动容,像沙老这样的知识分子就是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希望大家能够在沙老的精彩演讲中感悟到作为知识分子的责任。

                                                  

                                                                     著名作家沙叶新先生

沙叶新:不为权力写作

——在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

200952日于北京

沙叶新

各位前辈、各位同行、各位朋友们好!感谢大家给我这样的荣誉、这样的机会,站在这样的讲台上,来和大家见面、聊天。谢谢,真诚的谢谢!

苏州有个德源文化研究所,是个民间机构,上个月411号举行学术年会,请了这个文化研究所的五位导师前来演讲,其中有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章诒和先生,在讲台上,她甫一站定,便环视台下,问道:“下面有卧底的吗?”哗,此言即出,全场哑然。先声夺人,平地春雷!

我今天站在这里,相信台下没有卧底的。我多次说过,我天下无敌,普天之下我无敌人,来者都是客,交往都是友。我不怕卧底,也不怕告密。

章诒和问过有没有“卧底的”之后,就举起手中的讲稿说:“我所有的演讲都有讲稿,白纸黑字,如果要现场查我,我就以讲稿为据,但我出门就不认帐!”

我不像章诒和,没有讲稿,只有腹稿,全在肚子里。如果查我呢?我只好剖腹产。

其实我肚子里什么都没有,没腹稿,没文章。有的倒是一颗不改的痴心、一腔滚烫的热血,一根心口如一的直肠子,外加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我今天要讲的话题是:不为权力写作。

为什么要写作?写作的目的又是什么?因人而异,无奇不有。有人为名,有人为利,有人为了赚钱,有人为了升官。有人把写作当作一种习惯,有人把写作视为一种乐趣;还有人说他年轻时写作为了泡妞,中年是为了提级,老年是为了宣泄。甚至有人把写作看作是一种生理需要,就如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爱了就上床;写欲如同性欲。

职业作家们呢?王朔写作是为了心理治疗,王小波是为了追求智慧,刘震云写作是为了以文会友。

毛泽东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如同列宁同志所说,是整个革命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他还说:“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他又说:“要使文艺……作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

毛泽东首先认为文学艺术是分阶级的,有资产阶级的,有无产阶级的,他们是敌对的,是你死我活的。而写作目的呢?是为了教育人民消灭敌人!

古今中外,有哪个帝王、哪个君主、哪个总统、哪个元首,敢像毛泽东主席这样公开宣称文艺的作用、文艺的目的是消灭敌人!

什么是消灭敌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杀掉被认为是与你为敌的人!

不但要消灭战场上的敌人,消灭敌对阵营中的敌人,还要消灭自己队伍中甚至消灭自己文艺队伍中的“敌人”。只要你的言论,你的作品,你的文艺观念,你的写作目的,不符合毛泽东的文艺路线、不符合党的文艺方针,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文艺政策,也会把你当作敌人,也会让你挨整、判刑,甚至被杀。延安的王实味不就是这么杀了吗?1949年之后,历次政治运动,都以文化界为对象,反胡风,涉案几千人,死了多少人?反右派、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文化人,是作家艺术家,死了多少人?“文革”当中,仅以反对毛泽东革命文艺路线、歪曲革命样板戏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就枪毙不少人。当时全国各地的剧团、电影厂、文联、作协自杀的又有多少人!为什么?就认为你的文艺观念是资产阶级的,你的写作目的是反动的,你的作品是有毒的,就把你整死。

怎能想象在最需要真善美,最需要自由、博爱、平等的文艺百花园林之中,会像在中国这样充满暴力、充满血腥,充满屠杀呢?园林变成了刑场!

邓拓有两句诗:“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

我为什么写作?起先目的很“纯正”,很“崇高”。我受中国古代传统文艺观的影响。曹丕的《典论·论文》上的一段话,我至今不忘:“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此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写作干吗?为了“经国”,就是治理国家,而对作家本身来说,就是为了声名传之于后,永垂不朽。所以中国古人,要立功、立德,立言。我当然也要立言,就是这个道理。

后来,尤其在文化革命中,我完全接受了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为政治服务,为革命写作。因此写了个歌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话剧《边疆新苗》,还参加写作歌颂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的话剧《农奴戟》。1976年下半年吧,我甚至还参加写过攻击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的戏,虽然我极不愿意,是分配的任务,但我毕竟参与了。我在文革中的所谓作品,都是垃圾,都是帮闲甚至是帮凶之作。

现在真是“悔其少作”,其实那时我已经不“少”了,20多岁了,快步入中年了。

虽然“悔其少作”,但还没有“悔之已晚”,还没有“悔之莫及”;还不“晚”,还可“及”,这是因为正当我悔之当初,就欣逢三中全会,让我脱胎换骨。那时国外各种文艺思潮、各种文艺流派,纷至沓来,相继涌入洞开的国门,什么超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英国的荒诞剧,法国的新小说,加缪、卡夫卡,乔伊斯,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川端康成,村上春树……五光十色,令人惊艳!中国也相继出现了朦胧诗、裸体画、小剧场,恶搞片,还有“超级女声”歌唱,“芙蓉姐姐”跳舞,以及“下半身”写作。前年还诞生了梨花体诗,去年又出现了“山寨春晚”。争奇斗艳,炫目刺眼。今年更轰动,爆出了“草泥马之歌”:

在那荒茫美丽的马勒戈壁,

有一群草泥马。

他们活泼又聪明,

他们调皮又灵敏,

他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那草泥马戈壁,

他们顽强,克服艰苦环境。

噢,卧槽的草泥马!

噢,狂槽的草泥马!

他们为了卧草不被吃掉,

打败了河蟹,河蟹从此消失,

草泥马戈壁。

用的都是谐音,全是粗口,有辱尊耳,幸勿见怪!但这不是我写的,我无此大才。

但我对这一切都很理解,并不排斥,甚至还支持,为什么?因为所有这一切的主义、流派、思潮、表现,这些诗歌、戏剧、舞蹈、视频和“草泥马”,都是对权力的蔑视,对权力的嘲弄,对权力的挑战,都是对权力的解构;使得权力者不安,使得权力者无奈,使得权力者惶恐,使得权力者愤怒。所以“山寨春晚”的出现,才使得“央视春晚”以及一些权力机构、权力官员,甚至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准权力者都如临大敌,加以阻止。

当然我说的权力,是指极权。

极权或者极权主义最早出现于1925年,它强调的是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和独自裁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专制独裁。极权主义的政府不仅要控制国家所有的政治事务和经济活动,还要控制人民的思想信仰和日常生活。一般来说,极权主义有三类:有种权主义,或者叫种族主义,比如南非共和国;有神权主义,比如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有党权主义,比如已经完蛋的纳粹德国和现如今还在世袭着的金氏政权。 1994年南非共和国经过民族和解终于放弃了种权主义,可喜可贺。如今世界上只有极个别的国家,还残存着神权主义和党权主义这两种极权主义。

中国属于哪一种呢?有人说中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又有人说中国是具有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有人说中国是这两种主义的混合体。这是从经济形态来分析的。我也早就这么分析过,写在了很早的文章里。

如果从政治形态来分析,从权力结构来分析,有人说中国是共和国,有人说中国是极权国。

我现在认为中国是一个正在变化、正在转型的国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是从30多年以前的以“文革”为登峰造极的极权社会在转向改革开放之后的后极权社会。但我喜欢把如今一直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当代中国称之为前民主主义的政权,这不但好听一点,同时也表达了我的善意和期待。

正因为我们生活在经济已经逐步开放的年代,也正因为我们的时代正在蹒跚前进,变化得已经不完全是僵硬的全极权社会,而是松动的后极权社会,或者如我所说的是逐步多元的前民主社会,所以我们才有可能进行有限制的自我选择,才有可能部分地调整了文艺观念,每个人也才有可能改变了自己的写作目的。但不论我们现在的写作目的有什么不同,我相信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为政治集团、为意识形态、也就是说不再为权力而写作了。

为什么呢?

一、权力使人腐败。英国阿克顿爵士的“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已经成为政治常识,而且已经在当代中国被越演越烈的腐败所证明。中纪委、反贪局,反腐多年,破案无数,大案要案,层出不穷。你立案侦察,贪官就远逃国外;你实行双规,污吏就上下勾结。一两个贪污犯倒下去,千万个贪污犯站起来,越反越贪,恶性循环,前“腐”后继,奋勇向“钱”。这是因为权力不受监督,无法制约所致,因为贪污是和权力共生的,你怎么反?又怎么能反彻底!目前的反腐只是维持在百姓不至于造反而权力不至于失控的限度之内。有些地区完全是腐败分子在领导反腐,或者说是潜在的腐败分子在反已经暴露了的腐败分子。

二、权力使人愚蠢。美国学者乔纳森·本道用数学理论证明独立思考的重要性和决策者的局限性,当领导人日理万机时,就要依靠制度化的办法去克服他们认识的局限性,扩大民智,寻求良策,并鼓励官员独立思考。但在极权国家,这种制度化的办法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这类国家里,大多数权力者的本来就爱独裁,一言九鼎,钟爱“圣断”;自以为天纵聪明,其实是反智低能。他们总以自己的“思想”为“指导思想”,总爱在不同时期提出各种不同的“主义”、“思想”、“理论”、“荣耻观”、“代表观”、“发展观”,来统一全国思想。因此不可能民主选择,不可能科学决策,于是在政策的制定和行政的措施上往往就显得愚蠢。使得权力者和智囊团,无法发挥正常的政治智慧,无法施展聪明才智来应对社会难题,都变成了可笑的蠢才。他们的水平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造座大桥过河。

三、权力使人折腾。也正因为权力使得唯我独尊的权力者和唯唯诺诺的智囊团的智商下降,所以在治理国计民生时,不但会反复无常,还会倒行逆施。明明是风调雨顺,偏说是自然灾害;分明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右派都打错了,还坚持说反右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明明近几年来农民为了土地,城市居民为了拆迁,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每年都发生千万起悲剧,可官方背景的《社会蓝皮书》居然说近八成城市居民感到生活幸福,而农村居民幸福感更强于城镇居民。这是无耻的谎言!这种思想上的反复无常,认识上的反复折腾,带来社会的极大不安定,不得不使“草泥马为了卧草不被吃掉,而打败了河蟹”。

四、权力使人残忍。所有的权力者都会被权力聚焦效应放大,而因此获得成就感或幸福感或快感这样的高峰体验。按照马斯洛的理论,这种高峰体验不会持久,更无法忍受它的消失,所以只有不断地获取权力、使用权力、扩大权力,才能满足对权力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如同吸食海洛因。吸毒者为了获取毒品会丧尽天良,无所不用其极。权力者为了夺取和扩张权力也不惜使用最残忍的暴力。夺权和吸毒的过程完全一样,只是权力的毒害大大超过吸毒。吸毒者不可能依靠自己戒毒,需要他人的强制。权力者也不可能依靠自己来消除权力所产生的毒害,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当权力者不接受权力之外的监督和制衡时,它就立刻会变得毫无理智,毫无人性,如果你还想共享权力或者更迭权力,它就会变得疯狂,变得残忍,甚至动枪、动炮、动坦克,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

如果你是一个作家,你为权力写作,你就是为腐败服务,为愚蠢服务,为折腾服务,为残忍服务。如果你是被迫的,还情有可原;如果你是自觉的,那你怎能逃脱帮凶之责、贩毒之嫌?

我再说一遍,我说的权力是极权,是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是不由民主选举的极权。

不为权力写作,包括不为权力意志写作,不为权力的意识形态写作。

六个一、主旋律、献礼作品、政绩节目等等,都是权力意志、权力意识形态的在文化政策上的表现。真正能够打动读者心灵的,真正能传之久远,为中华文化的积累作出贡献的,绝不可能是权力意志的产品。老舍写过《青年突击队》、《红大院》、《女店员》、《全家福》、《方珍珠》等等,都是主旋律的,权力意志的作品,至今还有谁记得呢?后来他的《茶馆》恰恰不是根据权力意志,而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写出来的;是抛弃了原来的政治任务,选择了自己的创作计划,所以才成为经典的。

今年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诞生50年,上海在隆重庆祝。当初创作小组上报了好几个题材,其中排在第一个的是《大炼钢铁》、第二名是《女民兵》,而《梁祝》排在最后,当时的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孟波却点了这最后一个。这一圈一点相当重要,是起死回生,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梁祝》。《大炼钢铁》、《女民兵》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权力意志的的题材,而《梁祝》表现的却是深刻的人性,恒久的爱情,才能感动了好几代人。如今在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梁祝》优美的旋律,但不是主旋律,是真正的艺术旋律。她是今世的经典,也将是传世的经典。如今还有孟波这样的领导者吗?真应该向他鞠躬致敬,他维护的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心中的艺术,才有这可敬可爱的一圈一点!

性格即命运。作家的性格决定着作品的命运。你的性格是怯懦的,你的意志是软弱的,你低三下四,你左右逢迎,你惟命是从,你讨好巴结,你怎么能够写出有尊严,有个性、有生命、有艺术的作品呢?不可能。

可见作家最重要的素质就是独立的品格,自由之精神。

总之一个称职的作家,一个有尊严的作家,一个真正想为这片多灾多难的热土、为你深爱着的人民写出好作品的作家,必须:独立苍茫,顶天立地。天马行空,无傍无依。无拘无束,豪放不羁。不当奴才,不做工具。不接圣旨,绝不遵命。敢想敢说,敢于直笔。敢爱敢恨,敢于犯忌。敢哭敢笑,敢于放屁。只信科学,只服真理。心灵自由,不为权力!

200952日于北京

5月21日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请巴东县公安局立即释放邓玉娇

                  
                                                                             正义女神Justitia
 

510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贵大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被洗脚女邓玉娇刺死。根据巴东县公安局通报的510案件情况,我确信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巴东县公安局应立即释放邓玉娇并就将邓玉娇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对邓玉娇进行道歉并进行赔偿。

我只需要引用巴东县警方的官方资料就可以证实邓玉娇的行为绝对符合正当防卫之要件,同时我也为巴东县警方感到悲哀。诸位警官去过现场,进行过侦查,居然还没得出结论,不知道你们巴东警方是法律智商太低还是政治智商太高;不知道你们遵循的是法律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是上层就是法律;不知道巴东县警方是没有独立办案能力还是县委县政府太有办案能力,如果是这样我看应该在巴东县恢复以前县衙门,县官直接兼任县委书记,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等等就好。反正我目前就两个字形容巴东县警方:羞耻!!!

言归正传,我们就巴东县警方的通报的锅,来下我的面。我们直接看巴东县警方展示给我们的《巴东县公安局通报“5.10”案件情况》(以下简称《案件情况》)关于基本案情的一段:

2009510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看看案情描述,姑且认为邓贵大只做了两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的举动。推坐这个动作按常理就是邓贵大和邓玉娇面对面并排站列着,然后邓贵大用手部推力将邓玉娇强行推置在某一目标点上,那个目标点估计就是邓贵大想进行动物行为的地点。如果不是那个点,邓贵大可能用的动作就不是推,那就是拉,拽,拖等动作。而这个推坐还能有另外其他原因吗?难道邓主任想用推坐的方式强留邓小妹并望与其谈谈天,说说地,讲讲野三关镇的招商引资,如果邓主任的目的是这样,邓玉娇就会拔刀相向那邓玉娇就有可能是精神病。但我们再看看《案件情况》的前一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邓玉娇在这一刻也是被羞辱,居然没有拔刀,这说明邓玉娇是正常人,有克制能力,只有当真正邪恶面对她之时,小女孩才会防卫。当我们看《案件情况》中关于描述邓玉娇拔刀刺向邓贵大的部位时明显发现邓贵大伤口在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而手部居然没伤?难道邓贵大没有人的本能意识即在最突然面对面受袭击时用手下意识阻挡前来的威胁?那我只能说邓贵大不是正常人,不是手残就是脑瘫,可是有推力的邓贵大否定了他是手残或脑瘫,那我只能说巴东县警方的通报对邓贵大的行为避重就轻,闪躲着本案的关键,涉及对邓玉娇定性的关键所在。当然巴东县警方也很聪明的为自己留了条后路,就是在《案件情况》后说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局通报的上述案情,是综合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认定,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我认为本案最关键的就是邓贵大在被邓玉娇怒刺一刻他的两只手在干什么?千万不要告诉我他突然做起了俯握撑,也不要说他突然想和邓玉娇玩躲猫猫,更不要说他手拿两只酱油瓶想请邓玉娇去打两瓶酱油。以上皆非,其手何在?邓贵大当时的手是不是死死的按住了邓玉娇,或者是在邓玉娇的身体做着一些动作,邓玉娇趁邓贵大专心于某事之时用刀刺向了邓贵大,我想只有这才能解释邓贵大为何手没受伤,同时亦证实了邓贵大涉嫌强奸邓玉娇,而邓玉娇在危急之时拔刀自卫刺向邓贵大。以上这样的案情就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二十条正当防卫之要件。我们也完全相信在510日晚上发生的情形就是以上所描写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和第三款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巴东县公安局应该对邓玉娇立即释放并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将邓玉娇送进精神病院的过失和进行民事赔偿。巴东县有关部门在还没有对邓玉娇进行精神鉴定,仅凭邓玉娇携带的包内有抑郁症的药物就将邓送进精神病医院,那我看巴东县公安局应该将全县的男女都送进拘留所拘留,因为不分男女他们都有生殖器,男人都有可能涉嫌嫖娼,女人都有可能涉嫌卖淫。这种思维才是精神病思维,我看那些技侦人员才应该送进精神病医院去治疗,什么狗屁逻辑,真是丢脸!

 

 

                                                                                                                                              三省居士

                                                                                                                       2009521KEELE UNIVERSITY

 

附:巴东县公安局通报“5.10”案件情况

来源:长江巴东网 http://www.cjbd.com.cn/2009-05/18/cms186531article.shtml

一、基本案情

  200951020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现初步查明: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7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9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3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2009510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511日,巴东县公安局已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二、几点说明:

  (一)巴东县公安局一以贯之地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本案,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本案已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截止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先后3次向媒体发布了案件信息:511日,本局向《长江巴东网》提供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该网站于5121134分发布了该信息;514日,本局相关人员应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的要求,通过电话简要介绍了案情;515日,本局相关人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除此之外,本局未接受其他任何媒体和个人采访,亦未向其他任何媒体发布过本案信息。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

  (三)巴东县公安局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关于本案的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如倍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是否自首的问题,本局认为,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四)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案。案发当晚,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地侦办案件。据悉,针对本案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巴东县委已采取系列措施,并于512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出了专题部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局通报的上述案情,是综合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认定,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3月26日

名帅徐根宝指导

                            
                                                                        名帅徐根宝指导
 

说起中国足球,就不得不提到一个风云人物,他的名字就是徐根宝。作为球员,他曾经作为中国国家队队长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作为教练,他几乎囊括了中国足坛所有荣誉,创造了全部纪录,培养了无数人才。敝人很有幸,能够在1999年和2002年两次与威震中国足坛的名帅徐根宝指导共同就中国足球问题进行过讨论并一同共进晚餐和午餐。巧合的是这两次分别是徐指导从大连万达队和上海申花队下课后。从两次交谈中,徐指导的博学,幽默,平易近人,还有他那双不变的布鞋令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6岁时,我成为了球迷。在我成为球迷后的第二年,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正式成立,徐根宝指导担任了主教练,所以我是看徐指导的申花长大的一代。这时候的申花在上海滩人见人爱,徐指导当时就是城市英雄,他的抢逼围打法令中国足坛人士对上海足球有了耳目一新的认识,认识到上海男人也能这么踢这么爷们的足球。在这段时间,仿佛上海男人在全国一下子也摆脱了上海小男人的形象,申花队这群纯上海爷们在徐指导的调教下使传统北派球队也感到胆怯。19941996年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许多80后一定能够熟悉的背出1995年那套冠军申花阵容:1号蔡建霖,2号姚俊,3号成耀东,4号吴承瑛,5号范志毅,6号陈伟,7号瓦西里……当我在1999年和徐指导和他的夫人共进晚餐时,我就回忆了许许多多根宝时代的申花美妙之时刻,我特别回忆了1996年徐指导换兵真如神的例子,惹得徐指导和徐指导夫人哈哈大笑,相信徐指导一定也特别认为这是一段值得回味的日子:那是1996年,虹口体育场正在进行全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上海申花队主场迎战广东宏远队的比赛,宏远队李海发率先连进两球,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这危机关头,徐指导分别换上了法国外援11号加西亚,有勇无谋的8号张勇和只能打替补才能显示出实力的超级替补14号申思,三人上去后,分别进球,有两球还是属于申花TOP10的入球。加西亚先是进了一个体现出法国人浪漫主义加技术流的球,他在接边路传中后居然用脚侧一蹭,球居然搓进去了。张勇在这场比赛也补射入门。最后一脚申思的进球可以算他足球生涯中最精彩的进球,35米开外带球远射,广东国门区楚良望球心叹。这样的申花也只有在徐指导的带领下才会有的申花,这样的徐家军才会让球迷打出足球使我疯狂,申花令我陶醉的标语。这三年,申花品尝过甲A冠亚季军的滋味,也获得过足协杯亚军,超霸杯冠军,全国室内足球冠军,徐指导还拿到了甲A金牌教练奖。这是申花最美妙的时代!

其实,徐指导的辉煌在其他队也创造过,不论是早年带山西足球队进全运会八强,还是1988年带国家二队拿全国冠军,或是辞职申花后带松日谢天谢地谢人地冲A,助大连万达夺冠并创造十一连胜记录,率中远升甲A开启上海德比新纪元,徐指导以他特有的性格不断的上课下课,不断的创造佳绩,不断的培养新人。只要他到过的地方总有他培养的新人,说他是上海足球的教父我认为格局太小,说他是中国足球的教父才最客观,最公正,最符合实际状况。只要你看看号称史上最强的1997年国家队成员名单,许多不都出自徐指导的国家二队,都得益于徐指导的培养。这批人是自1981年苏永舜国家队后最有特点的一批人,可惜诸多原因,他们也失败了。在中国,足球人才并不缺,但是中国足球的大环境实在太恶劣,人才进入这个环境基本都变废人。

正是知道现实环境的恶劣,徐指导才选择了自己创办足球基地,缔造中国的曼联。他在2002年和我交谈中我才了解到,徐指导每年是以巨额贷款来培养球员,为了还贷款,徐指导只能经营足球宾馆,签名售书售球来赚钱。他以亏本来办足球学校是因为他是真心想振兴中国足球,这就是徐指导的高尚。这样一个名人,如此不甘于寂寞驻扎在崇明岛上,为的就是十年磨一剑,让中国足球在未来发光发亮。如今本周,徐指导的小球员们将踏上第二年中甲的征程,在上海的朋友,有空一定要前去支持!我是申花迷,我也是根宝迷,徐指导代表着最正统的申花,徐指导的接传转,抢逼围代表着最正统的上海足球,所以东亚队目前代表着正统的申花队,正统的上海队。东亚队,加油!改天徐指导若能收购申花,东亚小球员能够在申花踢球,这是全上海球迷最最希望看到的事。

 

 

 

               三省居士

                                                                                                     2009325Keele University

3月12日

三省居士省思录之一:政治,政党,哲学,民主及其他

                                   

                                                   自由引导人民(La Liberté guidant le peuple)

                                                                      欧仁·德拉克罗瓦(Eugène Delacroix)

 

1 哲学理念,意识形态,只要理性就没有对错之分,泛政治化的批判某一学派的哲学思想的那些批判者只能用无知来形容。

 

2 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主义,许多主义没有错,但是许多人打着某种主义的旗号做破坏自由法治民主的事情,这就会让主义蒙冤蒙羞。一代一代的人做着这种事,自然某种主义就被搞臭了,世人都会以批某主义为主而不知其实这个基因并不是某主义的。为有些主义含冤挨批而甚感悲哀!

 

3 教育真的很关键,从小的教育会影响人的一生,从小到大,说到唯心主义,那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总被小孩子们认为是一个个最大恶极的大坏蛋,或者是大笨蛋。小学生或者中学生会认为我们都懂的问题为何你不懂,还哲学家,绝对是大骗子。而唯心主义哲学更是被批判的一无是处,甚至比最近的那些网络神兽更低俗。从我的角度来看,我是相信科学的,但目前当大家谁都不能证明唯心主义是不存在的,那就请理性的论证,而非对唯心主义哲学大加批判,这不是搞学术,不是研究哲学,而是像文化大革命搞大批判,搞的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而这都是搞政治的手段,当然特指某一有特色的政治。当然这课程名称确实是叫思想政治课,所以他们这么搞也符合课名,说明大家都学的好。

 

4.教育还有一个奇怪的就是教育了我们党政不分,当然小学和初中时候分的是儿童团,少先队或者共青团,其实大家在这时候概念都已经混淆了。打个比方,中学阶段,大家很多人还是少先队员,班级里有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这三个组织编制可都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三级组织,根本和班级行政没有区分,以队领政,队政不分,中队主席一般都兼任班长,但是还要接受大队派来的大队长领导,还好这时候整个班就是中队建制,人人都是少先队,还没有什么大的混淆。但到了高中,大学,情势完全不同,人人的政治面貌都不同了,有群众,有团员,还有党员,所以这时候就混乱了。幸好形势稳定要归功于各级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导有方,导致大家都傻傻地不影响整个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如果大家都有民主启蒙,群众学生肯定要和团支书辩论:因为我不是你那组织的人,你管不了我。所以思想政治课是重要的,思想政治课的老师级别也都是很高的,不是教导主任就是校长级别,强势啊!

 

5.孙中山先生说:众人之事为政,治理众人为治。政治就是治理众人之事。政治确实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大小事,但是我们国家的政治不能这么解释,那种政治像搞宗教。国家领袖像神,句句是真理。每次讲话都是重要讲话,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学习。想想我国领导人也真不容易,每句话每个字都不能错,否则影响的是13亿人,因为人民在小时候的思想政治教育都将领导人看作神了。人家明明自己当自己是人,大家非要看他当作神,领导人看来是要好好补充营养,心理压力好大好可怕!

 

6.民主国家,政治权利分立,重担都分配给不同的部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可能有些人要问,中国不也是分了很多,人大立法,政协参政议政,国务院做行政,检察院法院弄司法,权利也在分配啊。但他们忘记了一点,天大地大党最大。所以我说学生要减负,领导人也要减负,谁给领导同志增加负担,我和谁急!

 

7.民主民主,人民作主。谁都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优秀的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也说民主是个好东西,看来人人都说民主好。我不否认民主好,但是任何好的东西都会有弊端。我不用过多说明民主好的东西,因为大家都知道。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谈谈民主吓人的一面,举例说明你们就吓一跳。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是民主选举的,319后大翻盘的陈水扁是用民主选举翻盘的,委内瑞拉最近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无限期连任总统的公投也是通过民主投票的。这些例子都是说明民主是可以被操作的,明明多数人是错误的,但却用民主这一程序正义的方式来使错误的决定漂白,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民主的牺牲品。这种民主就是多数强暴少数的结果。少数人输了,但不代表少数人是错误的,所以民主的美丽背后是一个带刺的玫瑰,美丽的背后或许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这灾难所经过的程序却是正义的,这不可悲吗?所以用法律来规范民主,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看来是民主缺陷的补救措施。

 

8.人民用选票会制衡政治人物,也会让政治人物接受选民狂热找不到自己的方向。台湾在2004年全民一片希望“立法院”减半,单一选区两票制。于是在04年8月23日,“立法院”上演“修宪”表决战。老实说,单一选区两票制确实是个好制度,减少了像类似于作弊的配票问题。因为在大选区内,一个党的几个候选人在同一选区大家互相分配选票,以求全党最大数当选并获得多数的不分区选票。民进党玩这招当年可是高手。沈富雄在1995年“立委”选举时在台北市南区就首创四季红配票方式,四季红就是支持民进党的选民按出生时间来配票,标准是按春夏秋冬季节作为区分,这样能够防止本党明星级人物冲出高票导致同志落选。结果这次选举在蓝天白云的台北市硬是种下了绿油油的大草坪,沈富雄,叶菊兰,黄天福,颜锦福全部当选。这种配票说白了就是互相作弊,确实应该修改成比较公正的单一选区制,政党票和选区候选人票区分。但是关于“立法院”减半,确实不符合当时甚至现在的条件,比如说全台各个地方选民人数不同会造成区域间票票不等值的结果;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立法院”减半后会造成未来各个委员会人数奇少无比,不能顺利问政。当时民进党“立委”沈富雄和林浊水强烈反对,但在党纪威胁下还是投了赞成票。此“修宪”案在表决时各党甲级动员,主席坐阵,最终顺利通过并交付给“国民大会”进行复决。2005年“国民大会”顺利复决成功,从而在2008年立委选举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和选举113人的“立法院”而非以前的大选区和选举225人的“立法院”。当时各党都赞成的原因是民意希望改选,而碰巧各党在2004年年底面临“立法院”改选压力,谁不赞成“修宪”谁年底就倒霉。原来政治人物应该带领普通民众走向正确的方向作为其从政的一大目标,而现今却成了狂热民众和无知政客一起迷路,走向歧途。这种政治同样是非常可怕的。好的政治人物应该用自己的人格,用自己的学识,用自己的修养,用自己的风度,用自己的良知,用自己的良心,用自己的魅力来说明,来解释,来说服民众和他一起走向正确的道路。而人民的狂热可以理解,但是当了解道理,了解真相后,我相信人民当然会有是非,会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走下去。道理越辩越清,真理愈说愈明,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政治人物和普通人民在互相说明后一定会有一个正确的方向。正确的道路是好的政治人物和理性的普通人民共同探讨后的产物。如果人民认为政治人物说假话,那选票就可以用来制衡并拒绝那个政治人物进入政坛的机会。但这个年代,好的政治人物少,客观选民亦少,不管在哪个国家和地区,如果政治人物和选民都糊涂,那就完蛋了。但民主国家或地区的人民完蛋后知道怎么自己怎么亲自让自己完蛋的,而独裁国家的人民连自己选择完蛋的机会都没有或者就是被逼迫完蛋,这是最可悲的。

 

9.中学时,受大师李敖先生的启蒙,知道了政党分为刚性政党和柔性政党。比照美国,英国的柔性政党制确实比刚性政党制更能体现政治事务考虑的多样性。刚性政党组织森严,不但有党主席,副主席,更有中央委员,中央评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而共产党里还有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之刚性政党就像纪律部队。台湾虽然民主,但是两大政党都是刚性政党,而刚性政党主导的“立法院”不是以前225人的“立法院”或现在113人的“立法院”,而是1+X PK 1+Y,那两个1指国民党和民进党,X+Y=无党联盟。当然李敖大师在“立法院”的时候,只有他是真正的政治家,自己独立判断投票。其他“立委”在“立法院”凡遇重大表决时,各党总有甲级动员,党纪开轧跑票者。“立委”碰到这种情况后都是木头人,投票机器,投票部队,我只能模仿李大师的口气说他们:你们都是一群假货!

 

10.柔性政党的好处就在于一大群志同道合的人为了共同的理想来到一起,要来要走,看你理想。绝对不会有同床异梦的感觉,从来就没有教条式的忠诚,更大大消除了结党营私的观感。大家思考的都是各个阶段所支持的主义,理念,议题,选举时只问黑白。若遇到理念不合,大家微笑分手。这就是一种理性政治,柔性政党减少了密室政治,黑箱政治,互挖墙角那种肮脏,因为绝大多数人为了信念才来到一起奋斗,信念至上的人绝对抵挡的住名位权利金钱特权的诱惑。孔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比较刚性政党和柔性政党,“周”的就是柔性政党,“比”的就是刚性政党。

 

 

                                         三省居士

                              2009年3月11于Keele University

3月11日

老鹤去新疆支教了

                                                      
                                         受人尊敬的中国知识界良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先生
 
            前几天,偶然去宋振江律师的博客看看,没想到看出大新闻,中国法学第一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先生将于311将去石河子大学支教。看罢,敝人即展开证实工作,最后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先生处证实了这个消息。我在萧教授博客追远堂内留言:教授,听说贺教授将于11日去新疆支教,你们有没有去和贺教授聚聚?若有碰面,将网友们美好的祝福带给老鹤。萧教授回复:老鹤明天就走了,我会将您的祝福转告他。由此证实了老鹤确实要去新疆支教了。

论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贺卫方教授毫无争议的应该排名第一。1998年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复转军人进法院》,将贺教授从法学界的名人变为了整个社会的名人。随后,贺教授不断的写作,演讲,为推动中国司法改革而不遗余力,辛勤奔波。贺教授敢于将自己卓有成就的法学知识运用到中国司法的现实问题上,就许多敏感话题都敢于发表公正理性客观的意见,将贺教授排为中国知识界的良心之首,绝对是众望所归。

我虽然从未当面见过老鹤,也从未亲临现场聆听过老鹤的演讲,只看过老贺的著作,文章和演讲视屏。但是通过网络,我有幸与老鹤在他的博唠阁上有过几句对话,甚感荣幸。还记得去年,当得知老鹤将离开北大前往浙大光华法学院时,我曾经在他博客中留言:贺教授要来华东地区了,作为上海人,欢迎贺教授来华东,欢迎贺教授多来上海演讲。向中国优秀的公共知识分子贺教授致敬。原本并没有想到贺教授会亲自回复,因为贺教授是个大忙人,每月总能在原来的豆瓣贺卫方小组下载到贺教授的演讲,每月总能在媒体上看见贺教授的讲话和文章。但是,贺教授居然回复了我的留言,而且给人的感觉就像看过贺教授演讲视屏或者听过贺教授演讲录音的那样,贺教授是多么儒雅,温文,和蔼,他回答说:多谢你。我是山东人,本来就属于华东。今后多交往。祝好!虽然短短几句话,但是贺教授能给我一个素未谋面的普通学生回复,我激动万分,和第一次收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先生回复时的心情一样,我那一周就在没事偷着乐了。接着又有两次贺教授回复了我的留言,激动依旧。

但到了年底,贺教授去浙大的事情出现了波折,20081122,贺教授的博客中贴出一篇关于邮寄地址之启事,全文如下

 

小启

 

近来,一些寄给我的邮政邮件寄到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又转到北京,不仅误事,而且增添了收发人员的劳动。今后有寄送邮件者,烦请继续寄到下列地址:

 

100871

北京市 北京大学法学院

 

贺卫方

20081122

当时其实网络上就在传闻说,贺教授去不了浙大光华法学院了。这个小启确实就是证实了这不幸的传言。而后我在豆瓣贺卫方小组下载到贺卫方教授111在三味书屋进行《近代中国法律演变琐谈》演讲的音频后才得知,原来贺教授在111就已经在三味书屋说:“现在走不走成问题了。”关于没有去成浙大的原因,贺教授没有说,但是网络的消息已经满天飞,矛头直指当地党委施压阻挠。而这个原因,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相信这个原因有一定道理。因为贺教授是一个多么敢于发表观点,敢于用良心说话,敢于对自己言论负责的人,一路走来,始终如一。不管是复转军人进法院,还是孙志刚案,邱兴华案,聂树斌案,许霆案等,我们都看到老鹤在第一线发表言论。而2008年,贺教授对“三个至上”学说也进行了批判。“三个至上”指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具体背景是在2007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200862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时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只有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才能兴旺发展。而老鹤在2008821日就写了一篇《“三个至上”谁至上》的文章发表在他的博客中,就“三个至上”的逻辑问题进行了质疑。敝人相当同意贺教授的质疑,同时也将其这篇文章在三省斋进行了转载。依敝人之拙见,就“三个至上”的逻辑,根本不符合一个正常国家司法应该独立的本质,而三个至上中最至高无上的是党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然这就是我国的现状,党委政法委永远是站在公检法的上层进行指导,法官的独立判案受到质疑,高院对中院的指导时有发生,司法得不到独立,司法改革有倒退的趋势。而“三个至上”就是司法改革进行了实质的倒退的显著标志。对于司法,我相信大家都赞同宪法法律至上,其他的至上都会阻碍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但现在为政者公然破坏,令大家都很失望。而贺教授又一次在这种时刻站了出来发表意见,确实将正确的声音发出来了。

          其实现在想想,这些可能都是贺教授没有去成浙大的原因,因为贺教授的正直良知确实会让有些人头疼,200828日,豆瓣贺卫方小组居然被关闭,今天,贺教授竟然踏上了去新疆石河子大学的征程,这些事情接连发生难道没有关联?我不相信,但是我不能妄加揣测。在今天,我只能祝福贺卫方教授平安幸福。虽然我和贺教授从未谋面,但我要感谢贺教授的文章,书籍,讲座和访谈,引领我自学法律,关注法学和司法实务,甚至将来我很有可能放弃原来的专业去攻读法学。当然这些其实还不是贺教授给我的最大影响,贺教授带给我最重要的影响是我从贺教授的身上看到了知识界的良心和中国的希望!

 

                                                    三省居士

                                        2009年3月11于Keele University

2月6日

(授權轉載)妈妈的手 / 萧瀚

三省居士按:讀完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先生的文章,獨在異鄉的敝人不禁思念起父親母親奶奶和外婆,思念起每一個關心我的家人。感動於蕭教授的文章並且希望更多身邊的兄弟姐妹朋友能夠多花時間來愛自己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親人,所以特地與蕭教授聯系希望轉載此文,蕭教授很快就回復於我:嗯,可以吧,注明出处,写明是我授权并且不允许其他人转载即可。。。谢谢!也祝福您的妈妈!在此,感謝蕭教授的同意轉載以及來自蕭教授的祝福,敝人在此亦衷心地祝福蕭教授家人並向蕭教授家人問好。希望各位朋友讀過此文後能夠多多關心你們的家人,多多陪伴你們的家人。因為只有他們是永遠只知道付出而不求任何回報。當然還有一點希望各位朋友們配合,那就是此文未經過蕭瀚教授允許,不得轉載。

 

本文得到作者授权转载,其他人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

 

雲邊居士按:

 

这是一篇献给妈妈的文章,也是献给普天下所有妈妈的文章。也许很多人都获得过跟我一样的母愛,所以希望能给这篇文章一点安静——这意味着我可能会删贴,如果拙作还能提醒一些朋友给自己的妈妈更多的拥抱,更多的愛,那本文的另一个目的也就达到了。

 

 

妈妈的手

 

萧瀚

 

余生也晚——是妈妈生的嘛,记事更晚,没见过妈妈那双据说很漂亮的手,爸爸自然见过,他说很白很润,像玉一般剔透,还很小巧——这你看得见啊,不过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

 

在我的记忆里,妈妈的手好像从来就不漂亮,枯槁晦暗的手背,见不到血管,朦胧浑浊,干涩、苍老,现在更是像干树皮一样,粗糙、皲裂,到了冬天,拇指、食指和中指、无名指的指尖上还贴了药胶,这些原本白色的药胶会逐渐变得黯淡,乃至灰黑,于是又换上新的……反正怎么也无法联想到如玉般白润剔透。

 

每次拉着妈妈的手,我心里都有一种悸动,几乎奔涌而出,如泪水一般,汩汩滔滔,我不能相信自己握着的是一只手,更像是一把缺了橡皮套、长满铁锈的钳子,或者一双建筑工地上的工用手套,没有半点的温婉柔润,可我知道妈妈的手就是这样的。记得有一年,我买了一个戒指给妈妈,她很喜欢,戴上以后,妈妈把手伸远了,眯着眼细细看了看说:“这戒指放着看看就行了,做生活的手戴,弗相称。”——是的,反差太大,确实不好看。

 

妈妈说我小时候她没怎么抱过我——太忙了,分不开身,看来我染上拥抱饥渴症,还是幼儿时代落下的病^_^。是的,以前的中国妈妈们似乎都不太习惯拥抱孩子,她们的手主要在家事上了,抱住的是整个家。

 

无论以前,还是现在,我能想起的妈妈的手,好像都是在做饭、洗衣服、订纽扣、缝被子、打扫卫生,还有递给我们钱,给我寄东西,偶尔睡觉前翻翻书,没几分钟她就睡着了,也会想起她试穿衣服时那双抓着衣服贴在胸前的手,那时候她容光焕发,笑得格外灿烂……

 

记性不好,我只有一些零乱散片的记忆。

 

每次我回家前多天,妈妈就开始操心,买这买那忙碌开了,电话里不停地问喜欢吃什么,永远乐此不疲地重复一个问题:“你中意吃什个?”总之,在我回家之前一周,她似乎已经准备了可以给我吃一辈子的东西——加上弟弟的就可能是两辈子。回家一进门,放下行李,我会给妈妈一个紧紧的拥抱,几年前,妈妈还不习惯,现在习惯了,并且喜欢——在这个不会拥抱的民族里做个妈妈,便有太多的别扭。然后她立刻围上围裙,去厨房做饭,自然又是放了香菇、肉丁、冬笋、青菜、金针菜……各种好吃东西的一大碗炒年糕,我是个每天吃年糕都不会腻的人,妈妈问我想吃什么,就一定是炒年糕。接下来直到我回北京之前,她那双苍老得如耄耋老者的手,会尽其所能地为我做出各种饭菜,她说北京啥好吃的都没有,我说有的是啊——那只不过是安慰她,她看不上,我也没怎么看上。有时候我应酬多,没法在家吃饭(我一点都不喜欢在外面吃饭),妈妈很失望,比我还失望,有时难免吃醋:“你是我生的,转来一次常在外面。”我无言以对,只有爸爸笑话她看不开。以我本性,更愿意呆家里哪儿都不去,看看书,写写文章,跟爸妈弟弟聊聊天,或者家人一起到处去游玩,拍各处风景照片,山水之间给他们讲笑话。可是,拒绝应酬显然不可能。

 

大学时,每次寒假结束回校都要坐早班长途汽车,天还没亮,周遭一片漆黑,一片寂静,只有厨房的40瓦白炽灯亮着,妈妈做年糕,端上那碗热气腾腾的年糕,她就解了围裙,坐在红圆桌子对面看着我吃饭,一句话也没有,只是看着,有几次甚至什么表情也没有,怔怔地几乎有点失神地看着我。每当这时候,我总是埋头吃饭,不敢抬眼看她,生怕看到她眼神里那些我说不清楚也不想说清楚的东西,这种回避成了习惯,到现在也改不了。吃完饭,到爸爸床边——那么早他都还没起床呢,至今还是个睡懒觉的读书人——我想这意味着他的长寿,蹲下来跟他说一声要回学校了,这时候妈妈就默默地站在门边上,手里拿着我的背包,一句话也没有,还是有点失神地看着我,接着我要走了,妈妈忙不迭地打开门,踮起脚,把背包的带子挂在我脖子上,我很快地跨出门口,她站在台阶上,手里已经拿了一盏小手电,高举着,照亮我的去路,幽光如水,浑浊而静穆,我能感觉到身后的目光,还有那双不再年轻美丽的手。在长路的拐角处,我偷看一眼来路,遥远的那个小亮点还在放光,这时我只能想象妈妈高举的手。于是,我就这样从妈妈的视野里消失不见,她从来不会到车站送我,在家里可能会好受些的,我想。

 

妈妈劳碌,不过有了她这双手,似乎什么事情都能解决。二十几年前,我们家盖房子,也是妈妈那双不再漂亮的手和爸爸一起垒出来的,她说自己像燕子啄泥垒窝一样盖起了房子。

 

妈妈勤快而倔犟,认定的事一定要做,不记得她的手什么时候闲过。记得有次过年,那时候还住在天台二中,年前连续数天都是阴雨夹雪,妈妈的习惯是过年前要把脏的被子衣服都洗掉,下雨下雪也要洗,她有句口头禅:“落雪落铁也要洗。”——这时候我就不好意思不洗带鱼了,虽然小手冻得僵硬,剪刀都拿不住。洗衣服的地方在户外,天空阴霾寒冷,水槽上飘着雪花带雨,自来水冷得像皮鞭,浸湿了的衣服放在一边,不到两分钟就冻住,但是妈妈的手没冻住,手背明显有点发紫,贴着药胶的手指头在闪动,打肥皂、刷衣服、拧干、抖散,利落、灵活、有力地来回于水槽和洗衣石板之间……年前她总是要洗完衣服被子的,谁也劝不住,包括老天。

 

妈妈手巧,她做的饭,我总觉得特别好吃。家乡的那些地方小吃,家家都做,妈妈做得特别好。有一年一位朋友的孩子上我家做客,把那碗腌莴笋吃了大半,他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一些朋友就喜欢上我家吃饭,天台特产饺饼筒,每年每家每户都做,不少朋友吃过我妈做的,便留了念想,至今还常有提起的——在别人家吃两条饺饼筒的,在我家可能就吃三条,当然不是因为个头小。在家的时候,看妈妈做饭是一件开心事,她一边切东西,我一边跟她说笑话——她最愛听我说笑话,有时候请客,她做一桌子菜,客人们都说好吃,还有问某些菜怎么做的,她就低垂了眼帘,腼腆地看着菜盘,笑说道:“我都乱做的。”这时我就会开玩笑说:“乱做都这么好吃,要好好做那还了得。”她就又不好意思地笑了,喜欢吃她做的饭,她很开心。做饭时不小心伤了手,她就一边笑着贴创口贴,一边自嘲:“欠油,再切点肉。”

 

妈妈的手慷慨。记得小时候,常有安徽过来的灾民,沿路乞讨到了天台,在我们家门口,无论什么样的乞丐,只要敲门,妈妈都会给他们吃的、穿的,还有零钱,遇到老人还请他们进来坐坐。施舍不是美德,只是施舍,但妈妈不施舍,她给人东西的时候,没有一点点不平等的居高临下,常一边给饭一边说:“阿呐,这么大年纪了还出来,罪过相。”眼神里、话音里满是怜悯和愧意——仿佛她不能更多地帮助是个罪过。记得小时候有回我上街买东西,结果在街上把钱给了一个乞丐,东西没买成就回家了,一路上忐忑不安,毕竟家里那么困难,妈妈会不会不高兴啊,结果妈妈并没有抱怨,更没有骂我,重新给钱买东西,只说这回别再又给了别人。1988年夏天,爸爸上北京,在社科院学习,其间被两个冒充丢钱包的女孩骗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回家后说起,妈妈也没觉得可惜,只心疼爸爸,本来可以让自己吃得好一点的,回头她还叹息:“她们一定也是穷人,有钞票就不骗。”慷慨是她的天性,总是拿最好的给别人(主要当然是我爸),临了还没了她自己的。去年汶川地震,她去捐钱,电话里还跟我说,可惜没什么钞票,不然多捐点儿,可又怕被贪污了。

 

妈妈的手也很吝啬,不过只对她自己。她说过:“我是一分私房钱也没有的。”实际上妈妈管家,家里的钱都由她支配,爸爸并不管钱,但他的书癖大抵都是能满足的,倒是她很少添置衣服什么的,我给的钱,她也都花到家里了。尤其家里穷的时候,也就到衣服店里看看、摸摸衣服过瘾,回家艳羡地提起,本来也就是过个嘴瘾,爸爸就不由分说,一定要陪妈妈去买了来,妈妈不让,爸爸就不干,死活要买,还振振有词:“喜欢就买嘛,回头就没了。”妈妈拗不过——心里当是喜欢的,于是才买了。看惯了这样的婚姻,我总是极难理解那些为钱为房产吵架的夫妻,也几乎完全不能理解夫妻分财、各花各的家庭——连账号都不能合一,拥抱得再紧恐怕也是假的。

 

妈妈这双辛苦了一辈子的手,还在继续老去,那手掌更像残砖一样粗糙。它不再硬朗如初,多年的劳累使她的手不再健康,甚至颤抖。去年回家。一家人出去玩,遇到高低不平地的时候,我就拉妈妈一把,每次捉到她的手,心里都很感慨,只是家里人在一起的欢乐,会让这种原本也只是瞬间升起的酸楚,同样在一刹那间明灭消融,来不及细细体会,来不及在脑海里搜寻几幅她往昔艰辛的肖像,她自然也不可能注意到我的瞬息之感,依然兴致勃勃地听和说,看和笑。

 

就如每年回家甫一进门的拥抱,她是那么高兴,让我惶愧于长年不在她身边。年轻时候,我胸怀莫名的大志,急于要离开天台这小地方,以为离开那里就能实现各种理想,而今人到中年,才知道那种见不到头的平凡和创造,可能更符合我的本性,我想这就是妈妈给的——虽然她肯定没我说得动听。现在,每年回家去,我会找各种机会,牵住妈妈的手,小时候没拉够,现在中年了要多补些回来,尽管每次她都下意识地很快抽回去,但我想她心里定是愿意甚至喜欢的。

 

妈妈原本就有两双手,一双美之手,一双愛之手。我记不得小时候见过的那双美之手,如今,妈妈的手正如她自己,早已青春不再,这双很小很小的手,那上面皲裂的痕纹,仿佛电脑芯片蓄集了她这辈子的所有故事,见证了一家人的风霜雨雪、穷通贱达,还有我们谁也无法离开须臾的沫濡之愛。

 

2009年2月3日於追遠堂

11月29日

(转载)不要制造聂树斌——甘锦华抢劫案的当庭辩护词/滕彪

不要制造聂树斌——甘锦华抢劫案的当庭辩护词

/滕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竹青、陈广辉、林葵生法官:

 

本人接受被告人委托,在阅卷、会见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为被告人甘锦华作无罪辩护。

 

一、       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12日,广东顺德区陈村镇的慈济精舍内两名尼姑被杀害,同年11月12日甘锦华因闯入同村甘信豪家而被拘留。2005年6月1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甘锦华死刑,甘提出上诉。同年12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06年4月,甘锦华临刑喊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2008年1月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同年4月18日作出死刑判决。甘锦华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当庭没有任何质证,控方完全没有完成举证任务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甘锦华犯有抢劫杀害两名尼姑以及抢劫甘信豪的证据,主要有被告的四份有罪供述、法医学鉴定书、足迹鉴定书等。但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出庭的公诉方没有任何一位证人和鉴定人出庭,完全无法对证据进行质证,完全无法解释辩护人在此前以及本次庭审提出的数十点疑问。

今天的审理是重审阶段的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是和原审阶段的一审二审、重审阶段的一审完全不同的一个全新的审判。今天坐在审判席上的合议庭成员,没有看到控方的举证过程,没有接触过证人、鉴定人,没有听到控辩双方对证人和鉴定人的口头询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事实呢?控方在法庭上必须完成举证任务,否则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罪名不成立。虽然我们对2004年10月12日慈济精舍两尼姑被杀害没有异议;但严格地说,今天的公诉人,连这一点都没有加以证明。除了被告人今天在法庭上的陈述之外,公诉人的证据等于零。

 

直接和言词原则,也称为口证原则,是刑事诉讼中极为重要的法律原则。法官必须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并且只能依据这些口头质证和辩论来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非具有法定情形,任何庭外陈述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作为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它也体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中。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一百四十一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一)未成年人;(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三)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四)有其他原因的。”第一百四十四条:“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鉴定结论,但经人民法院事先准许不出庭的除外。”

而本案的任何一个证人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任何一个鉴定人也没有事先从法院那里得到不出庭的准许。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经不起任何推敲和质疑。——正如在原审的一审和二审一样,没有任何证人、鉴定人接受质证就匆忙做出判决,实在是草菅人命。

对于控方提供的书面材料,我们仅仅对10月12日案发情况的林正英的证词没有异议,对其他的所有被告人陈述、鉴定结论和书面询问笔录,我们均要求口头质证。本案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证人在哪儿?为什么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到法庭——向被告人、向法官、向律师、向旁听的公众——解释你们所写的证词或者你们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正是你们的供词决定着被告人的有罪或无罪、生或死!

进行刑讯逼供的李志权等人在哪儿?

解谦、梁晓波、吴晓平、杜德龙、洪锦华等办案人员在哪儿?

送交和接收检验材料的马宏声、宁波、孙彦江、刘新胜、张勇年在哪儿?

鉴定人符静、罗宗凯、李建金、伍心尧、余穗生、裴浩在哪儿?

证人甘信豪在哪儿?

 

被告人的妻子王玉萍、母亲何淑贞、姐姐甘丽欢在哪儿?——她们现在就在本法庭的门外,等着出庭作证。她们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不在现场;她们可以证明,控方所称的作案动机并不存在;也可以证明,办案机关的其中一份《有罪供述》属于捏造;也可以间接证明,被告可能受到了刑讯逼供。但遗憾的是,对于如此重大的死刑案件,对于如此重要的的关键证人,合议庭竟然拒绝她们出庭作证。辩护人对此表示强烈谴责。作为公诉人和法律监督机关,听到王玉萍等人的名字就慌张不已,你们怕什么呢?你们声称,被告人妻子、母亲的书面证词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为什么不敢让她们当庭接受双方的询问?

 

三、控方的书面材料(所谓证据)矛盾重重,漏洞百出,完全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1、关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提取的五、六号检材(即登记表上的七、八号检材)是从哪儿来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示意图”和“现场照片”均没有该鉴定书中所提取的“五号检材”(即现场二楼房间书桌上纸张上可疑血迹)、“六号检材”(即现场二楼房间书桌左抽屉内纸张上可疑血迹)。(疑点之一)

鉴定机关没有一个规范的移交手续(罗宗凯的笔录也得到印证),只是提交了一本个人笔记本(个人笔记本是不能当作移交手续的,且这可以事后补记)。罗宗凯证实一般现场提取检材回来都附个清单给他,但为什么这个案件没有移送?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存亡的案件,办案机关怎么可能没有正式的移交手续(指有受理单位的签章,也有相应的受理日期)?(疑点之二)

据现场情况(被害人已多处受伤,全身是血,而作案人手也已流血,双方并经过了激烈的搏斗,再去二楼抽屉翻抄财物时在纸张上留下了血迹,理应是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混合血,怎么可能是被告人一个人的血迹?(疑点之三)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提取的四号检材(即现场一楼佛堂功德箱上可疑血迹)的鉴定结论为无DNA分型结果,推翻了佛公刑技法物字[2004]222号的鉴定结论,即“现场一楼佛堂功德箱上血检出二人以上混合基因分型,符合死者林柳英、周华二与犯罪嫌疑人甘锦华的血的混合"。这理应成为被告无罪的有力证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针对该结论的《说明》认为,四号检材无DNA分型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时间太久和检材的量太少,但为什么同样的检材量,第一次鉴定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疑点之四)

 

2、关于《法医学委托、受理鉴定登记表》。

 “登记表”既没有受理日期,也没有受理机关的签章。如何判断其真实性?(疑点之五)

“登记表”的出现与罗凯宗的证词(此案没有移交手续)相矛盾。(疑点之六)

“登记表”上有21个检材,与罗凯宗的证词(22个检材)相矛盾。那个新增的检材(即甘锦华的血)是谁在什么时候放进去的?若是包括甘锦华的,就说明前21个检材的检验都是等到2004年11月12日甘被抓之后作的,那血检图谱及登记表都是事后伪造的。(疑点之七)

为什么“登记表”上的委托人和《佛山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上的送检人不一致(登记表上为马宏声、宁波,而佛公刑技法物字[2004]222号鉴定书的送检人是:马宏声、刘新胜)?而且委托日期也不一致(登记表上委托日期为2004年11月12日,而鉴定书的委托日期是2004年11月22日)?(疑点之八)

  为什么《法医学委托、受理鉴定登记表》记载有21个检材,而做出结论的只有8个检材,为什么没有其他13个检材的结论?当中是不是存在第四个人的血或更多人的血?(疑点之九)

 

3、关于《佛山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

同类的检验对象,为什么2004年10月26日就生成了甘锦华的DNA,而其他的是在11月25日才生成?(疑点之十)

《佛山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上的4、5、9号检材(即分别在功德箱、书桌纸张和杂物间门口地面上的血迹),在《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示意图》上并不存在,这些材料是哪里来的呢?是不是人为制造的呢?(疑点之十一)

四号检材上并无甘锦华的DNA分型结果(按中山大学的鉴定结论),佛山市公安局怎么得出了存在甘锦华的DNA的结论?(同疑点之四

 

4、关于《痕迹鉴定书》。

《痕迹鉴定书》于一审判决前(2005年5月10日)就已形成,但为什么不在一、二审期间向法庭提供,而是隐藏到死刑判决生效以后、到重申阶段才出示呢?为什么在一、二审期间,辩护人一直请求公诉机关出示足迹鉴定的结论,可办案机关却说没有作该鉴定呢?(疑点之十二)

 

5、关于《有罪供述》。

第七次《讯问笔录》记载的讯问地点是“顺德看守所”,但是王玉萍、何淑贞、甘丽欢证实当晚(2004年11月15日)与被告人在 “陈村派出所”见面。是否存在者伪造笔录的情况?(疑点之十三)公诉人今天在法庭明确肯定被告人当时就在顺德看守所,你们真的相信你们说的话吗?是陈村派出所的车把王玉萍带到陈村派出所的,之后6个家人等了2个多小时才看到甘锦华,难道他们会不知道自己熟悉的陈村?会和六七十公里外的顺德看守所相混淆?作伪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你们是不是要以伪证罪的罪名把被告人的母亲、妻子和姐姐、姐夫抓起来?你们是不是准备以刑法306条把辩护律师抓起来?你们面对着被告人和坐在旁听席的家人竟敢如此撒谎?

据《有罪供述》,被告向两尼姑分别刺了三、四刀,但被害人身上分别有15处伤口,和2l处伤口。(据被告人当庭陈述,办案警察李志权说,看过验尸报告,两个死者都被刺十刀以上与被告以前讲的相差太远,于是重新做一份笔录,并且是在不允许看内容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疑点之十四)

《有罪供述》所称的犯罪动机是:被告人因赌博输了钱,于2004年10月11日从妻子王玉萍信用卡中取出的1000元钱,为了填补该缺口,于是产生了去“盗窃慈济精舍”的想法。而《王玉萍存款交易记录》证实,并不存在此次1000元的取款交易记录。而被告人当日去广州市场购入1700元左右的五金货物(有货物进出帐的笔记本、广州环翠园五金批发市场江苏天工工具门市部陈军的证词、当日的送货单、购货单为证),也证明被告人当时并不缺钱。2004年10月20日左右被告人因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畅,向母亲何淑贞借款1万元(有借条、母亲何淑贞的证词为证)。即使被告缺钱,大可以向家人、亲朋去借,而无须去偷去抢。“认罪供述”上所说的作案动机怎能成立呢?(疑点之十五)

《有罪供述》称,被告人是戴着手套作案的,在打斗过程中,不小心划伤了自己的右手。右撇子带着手套,和尼姑打斗时划伤自己右手尾指指背的概率有多大呢?(疑点之十六)

《有罪供述》称,被告人伤手之后流了血,那就表明手套上沾有血迹,可为什么上诉人再沿进来的窗口攀爬出去时,攀爬的位置上没有血迹,只有蹭擦痕迹(勘查笔录6页)?(疑点之十七)

《有罪供述》明确述说钥匙和手套扔到了花园旁的“河涌里”,棉袜和小刀扔到被告家巷口的“池塘里”,为什么公安机关在上述具体的地点没有起获凶器和其他物证呢?该“地点”是不是编造的呢?是不是被告人也不知道真凶把凶器藏匿何处呢?(疑点之十八)几度把被告顶成死罪,却连任何一件像样的物证都没有?

当时尼姑庵里没有灯光,怎么能清楚地描述打斗细节、怎么能看到衣服上的拉锁等细节呢?(疑点之十九)

《有罪供述》称,被告人去甘信豪家是为了盗窃,但为什么不去盗窃天井里钥匙没有拔的摩托车?为什么在门外呆2个小时左右等着甘信豪起床?如是盗窃,为什么听到甘信豪起床而不逃跑呢?(疑点之二十)

 

6、其他疑点

甘锦华的妻子王玉萍证明,甘锦华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不在现场。2004年10月11日晚8点到10月12日早6点左右,她和甘锦华一起在照顾孩子。甘锦华和王玉萍记得很清楚,因为他们在10月18日看到村里的悬赏公告,并在当时回忆了尼姑被杀当夜他们活动的情况。证人陈军也能够间接佐证,甘锦华没有作案时间。控方利用王玉萍的笔录说“甘锦华有作案时间”,实际上是故意混淆2004年11月12日和2004年10月12日,王玉萍说的是他在11月12日有作案时间(闯入甘信豪家),为什么警方检方故意做出如此混淆?本辩护人和以前的辩护人苏用和律师,从来没有看到王玉萍的证明甘锦华2004年11月12日有作案时间的笔录,到底从哪儿得出的结论呢?(疑点之二十一)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为什么办案机关没有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或者对这些证据视而不见?比如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晕血的情况、银行取款记录、进送货的情况、在派出所会见家人的情况、遭受酷刑的情况?(疑点之二十二)

被告人有晕血的毛病(被告陈述和证人证言表明,被告在读小学四年级时抽血时晕过, 2003年8、9月份曾与妻子打耳朵眼时晕倒),为什么杀人时却不晕血呢?(疑点之二十三)

根据当庭供述,被告人去过尼姑庵,知道此庵堂并没有值钱的东西,怎么可能选择这里去盗窃呢?(疑点之二十四)

翻窗入室的通气窗口,离地面有六七米高;踩2-3个花盆能爬上去吗?还要在爬上去后将上面的玻璃悄无声息地拆下来,可能吗?(疑点之二十五)

如果甘锦华真是凶手,为什么杀人(10月12日)后异常镇静,照常生活、做生意,而一个月后去“盗窃”(11月12日)则显得慌慌张张呢?心理素质怎么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倒退)?(疑点之二十六)

如果甘锦华真是凶手,为什么先有四份认罪笔录而后来否认呢?有什么动机去强烈要求重做血迹和足迹鉴定呢?有什么理由和动机在法庭上翻供以至临刑喊冤呢?(疑点之二十七)

四、被告人是在残忍的刑讯逼供之下做出的“有罪供述”。

 

证据之所以如此不堪,错误百出,前后矛盾,疑点重重,乃是因为所谓“有罪供述”乃是甘锦华无法忍受刑讯逼供和精神恐吓而被迫所为,乃是因为所谓“甘锦华抢劫杀人”的事实仅仅存在于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之中,乃是因为本案纯属少数政法败类插赃嫁祸的产物。

在被告人当庭陈述中,在本辩护人两次去看守所会见时,在被告人自书的辩护词和上诉状里,我们知道酷刑的情况如下。

 

认罪供述纯粹是在办案民警的精神虐待及威迫下被迫按照办案民警的指引所作出的,由2004年11月12日早上8点被传唤到派出所,到2004年11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在这百多小时里,办案民警以车轮战的方式对我进行精神轰炸,不间断审讯,中途根本不让我休息,在同我去小便时办案人员将他们所推测出来的模拟案发过程一次又一次地在我耳边讲述,向我的脑袋灌输,并在2004年11月17日去案发现场时,还在车上面用图示教我如何指认案发现场,辩认方位。2004年11月15日傍晚5点多时,我当时疲累不堪,心力交际,精神接近崩溃、痛苦的精神折磨让我真的想死掉算了。就在这时办案民警抛出了诱饵,开出了诱人的条件,说:“只要我按照他们所说的案情做一份笔录,承认作案,就可以让我好好地睡一觉,歇息一下,而且还可以安排我的家人到派出所来见我”。我本已精神迷糊,体力竭尽,只要能让我歇息,什么条件我也愿意答应了,加上自己对妻子和6个月大的女儿的担心与挂念,我答应了办案民警的条件,在他们的指导下作出了认罪供述。到2004年11月17日凌晨1点左右作视频供述时,才知道办案人员为什么要向我灌输他们推测出来的模拟案发过程,原来是为视频供述作准备的。

……我的第一份与第二份有罪供述讲两尼姑都被我捅了三刀,视频供述都是这样讲的。……因为当时办案人员同我去小便时讲的模拟案发过程没有讲两个死者被刺多少刀,是我乱作的,当然与事实不符。我写完自述供词后,李志权又要我在不允许看内容的情况下签了别一份由李志权写好的供词。到2005年10月18日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我才发觉认罪供述中居然有一份供述的签署日期是2004年11月13日。

(甘锦华自书《辩护词》)

 

被告知道名字的警察,只有中学同学李志权。长时间剥夺被告人睡眠的有李志权,带被告人指认案发现场的六七个人里面有他,不让看笔录内容而强迫被告人签字的还是他。

在被告人连续被剥夺睡眠的情况下,还有精神和心理恐吓。2008年5月8日我会见甘锦华的笔录:

问:你如果困了怎么办?

答:想睁眼睛都睁不开的时候,眼睛闭一下,他们就拍台(拍桌子)吓唬我。“你再闭眼睛,就把你吊起来!派出所有很多办法打人不留伤的”。

问:有多少人这么吓唬你?

答:晚12点到早8点是一班。大概有10人审问过我。他们每个都这么吓唬过我。派出所长(高高瘦瘦的,40岁左右)也吓过。11月14日早9点,洪锦华(顺德区刑警支队队长)也提审过我,上午11—12点就走了,他抓我的胳膊,说:“你这个人挺硬的”。

 

按照甘锦华的当庭陈述,办案人员说,我们可以给你穿上防弹衣,这样打人是不留伤的。以下是2008年5月9日在顺德看守所我和甘锦华的对话:

 

问:录像的情况?

答:他们让我说那个过程。还说:“你不要打瞌睡”。当时李志权和我坐在一起,还有几个人还对面。李志权让我把刚才作记录的过程说出来,还说,别打瞌睡。

问:你知道是在录像?

答:知道。

问:你知道有什么后果吗?

答:不知道。我又困又累,想尽快睡觉,就任凭他们摆布。

问:睡了多久?

答:1点半到早晨7点左右。

问:之后呢?

答:他们大概有七八个人带我去指认现场,两辆车。他们拿了两张纸,事先画好了庵的示意图,一个是一楼的,一个是二楼的。让我说,怎么进去的、先到哪、再到哪,路上一直跟我说。

问:几个人说?

答:一个人。

问:然后你按他们说的讲?

答:是。

问:你知道这样有可能判死刑吗?

答: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当时比死还难受,又害怕,在他们手里只能任由他们摆布。我没有做过,法律会还我清白的。

 

“比死还难受”,在今天的法庭上这句话不止一次从甘锦华嘴里说出。酷刑和精神恐吓给人的恐惧感是如此巨大,以至被告人在没有受刑时也不敢翻供,只要还在实施酷刑者的控制之下。

 

问:李志权(2004年)11月18日到看守所来问过你?(出示讯问笔录)

答:是。

问:上面写“没有刑讯逼供”?你为什么这么说?

答:只要那些派出所办过这个案子的人来看守所讯问,我都不敢翻供。我怕了他们了。太害怕了。高院也问过我:为什么没有刑讯时也作出有罪供述。我说怕了他们。在派出所审过我的人找我都能认出来。2004年12月9日,让我签逮证时,我没见过他们,就跟他说了真相,说不是我干的。

 

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恳求法官,希望法院能够调取他在陈村派出所接受审讯时的录像资料,这份资料是办案人员对其进行过刑讯逼供的原始证据。“只要一分钟,我只要一分钟”。只要看录像一分钟,我们就可以看到他在陈述时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状态。为什么检察院竟然不敢当庭播放被告人自己认罪的全部录像?根据本辩护人的调查,在做这份录像之前,被告人的家人被安排与他见面时,看到他 “眼睛发黑,没有精神”,“像是极累的样子”,“要两个人搀扶着才能走。”

判决书上声称,被告人没有提供收到刑讯逼供的证据。请问,连续几天几夜被剥夺睡眠之后能提供什么证据?难道只有身上的伤口才能证明酷刑的存在?难道以上的被告人陈述、证人证言不算是证据?如果没有酷刑,为什么控方不敢让李志权等办案人员出庭,为什么不敢播放认罪供述和指认现场的录像?如果没有酷刑,难道甘锦华会编出这一大套来有名有姓地诬告办案人员?他就不怕警察报复?如果没有威逼利诱,甘锦华怎么能在侦查阶段刚刚开始就见到6位家属?(疑点之二十八)

 

五、法官的选择:不要制造聂树斌

 

庭审的过程和案卷材料已经和清楚,甘锦华所做的唯一违法的事情是在2004年11月12日闯入甘信豪家里吓唬甘信豪,这一点他从来没有否认过。退一万步说,就算是企图盗窃(未遂),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完全没有达到应负刑事责任的程度。

甘锦华已经被关押4年以上,但他是无罪的。相反,他是犯罪的受害者——在这个案件中,有人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枉法裁判罪。甘锦华受到了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恐吓,他在看守所的每一天,都在拷问中国司法的正义和尊严。四年来,他已经听到三次“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他差一点就被拉上刑场。

他没有犯罪。杀害尼姑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也许很快就会落网,也许永远都找不到。难道要等发现真凶之后,再去坟头对被冤杀的无辜公民说声对不起吗?两个尼姑被害令人深为悲痛和同情,真正的凶手应该得到谴责和制裁,但是聂树斌们不是更值得同情和扼腕?为了立功、为了私欲而实施酷刑者和枉法裁判者不是更应该被谴责?难道我们的复仇之心是如此强烈和疯狂,以至于要冒冤杀无辜的风险?难道我们今天还要相信并实践“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信条?

我们必须阻止甘锦华成为14年前的聂树斌。如果冤杀无辜公民甘锦华,那将是这个法庭的耻辱,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也同样是全体国人的耻辱。今天的法庭准备为个别违法犯罪的办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买单吗?整个司法界、法律人共同体准备为他们买单吗?我们准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参与到这场司法谋杀之中吗?

 

尊敬的王竹青、陈广辉、林葵生法官,你们看着他的眼睛,你们看看他刚刚流出的泪水。他正值青春年华,他有爱他的妈妈、妻子、姐姐和女儿,他也爱着他的家人和这个世界。他有自己的梦想,和我们每个人一样。当然,他有自己的缺点、弱点,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他有不良的习惯,也许还偏狭、妒忌和冲动。但他不是犯罪分子。我们今天要问的是:

你们听到了控方对上述28条疑点的合理解释了吗?(上述28条疑点中,只有第九、十六、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这6条算是一般重要的,其他22条都是极其重大的、无法回避的疑点。但控方几乎没有任何回应,仅仅对二、四、九、十三做了简单的回答,这些回答完全不能自圆其说,或者是敷衍和颠倒黑白。)

你们听到证人、鉴定人如何亲口回答这些疑点了吗?

你们在法庭上看到了尸体的照片、凶器、血脚印、血衣、DNA鉴定和认罪录像了吗?

你们有丝丝相扣、充分严谨的证据链条吗?

你们有足够的理由去否认被告人的当庭陈述和无罪辩护吗?

你们完全确信甘锦华就是杀害两个尼姑的真凶吗?

你们的程序是否没有任何地方违反法律尤其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你们将要做出的判决能够经得起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后代的检验吗?还有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存在28条疑点的情况下,你们可以问心无愧地让一个妻子失去丈夫、一个女儿失去生身父亲、一个母亲永远地失去儿子吗?

 

甘锦华犯罪的证据不存在。甘锦华没有杀人。但如果你们判他死刑,杀人的就是你们,还有本案的办案警察和检察官。如果能够容忍在如此漏洞百出的证据之下定罪判刑,那么我们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就如同踩死一只蚂蚁——而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只蚂蚁。

在控方证据如此不堪的情况下判一个人无罪,是法律人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底线。但即使如此,你们将被历史所记住,你们写下了辉煌的一笔,你们为中国司法争得了光荣。

 

请法官依法做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

 

 

 

辩护人:滕彪

 

                                           2008年11月6日

10月5日

CHRIS SMALL先生

     20080911Mr Chris Small

    受人尊敬的CHRIS SMALL先生

911,我收到了一件珍贵的礼物。我的语言老师CHRIS SMALL先生将他在晋升督察时所发到并一直伴随着他直到退休的警帽送给了我。接到警帽的我顿时手上觉得好重好重,如千斤重担压着,刹那间,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厚重的礼物,更是一种信任的重托和一种期望。而且他将他珍贵的礼物送给一个从中国远到而来的学生,想到这些,激动的情感难以自禁。今天,这顶警帽放在了我寝室书架的最顶端,看着帽子,思绪回到了WALSALL,想到了在CHRIS先生教导下的那段美好时光。

CHRIS先生的第一堂课是在7月中旬,当他自我介绍他曾经是WEST MIDLANDS POLICE WALSALL OPRATIONAL COMMAND UNITDETECTIVE INSPECTOR时,我感到惊讶与幸运。我居然在英国的语言学校里遇到退休警官来授课,而且还是CID的督察。正愁想了解英国这个现代警察故乡的警务体系却无人辅导的我虽然还稳坐位置,但心早已一蹦三尺高,脑子里尽想着这一段时间所思索的问题,这时我最最期待下课,期待着下课解决我对英国警务系统的种种困惑。但是风趣的CHRIS先生在上课时的睿智,幽默又将我的思想集中在了课堂上。从他的第一节课到最后一节课,我都受益匪浅——不但是语言,而且是日常知识和学术知识。CHRIS先生的课让我相信,他一定是个出色的刑警,因为他上课与我们谈论的话题涉及面非常之广,社会,文化,哲学,政治,语言文学等等都有涉猎。而民国时期著名的刑侦理论专家毛文佐先生曾经说过:刑警训练之重心,就是常识的学问,大而经纶治国之理,小而贩夫走卒之情,皆须随时留意,了然于心,然后处万花筒之社会中,方能赖视听言动之征,以收见微知著之效。CHRIS先生的学术学问和常识学问都非常惊人,所以当去CHRIS家拜访时,看到WEST MIDLANDS POLICE颁发给他等级最高的退休荣誉盾牌,也不足为奇了。

每当下课休息,我总是抓住机会问CHRIS先生许多关于英国警察和英国警务制度的问题,CHRIS先生对与这些问题都是一一耐心解答,有些时候他还在纸上写些画些东西让我更好的理解。想想挺不好意思的,侵占了CHRIS先生许多休息时间,在此再次对CHRIS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CHRIS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

814CHRIS先生组织了我们参观WEST MIDLANDS POLICE WALSALL OPRATIONAL COMMAND UNIT,这次有意义的参访让我们大开眼界,让我明白为何说英国警察是世界上最好的警察之一的原因所在,同时也让我看到,CHRIS先生人缘好的令人羡慕。从一进WALSALL OCU开始,就有人和CHRIS先生打招呼,WALSALL OCUINSPECTOR GWYN BEVAN先生亲自陪同接待。在指挥中心,CHRIS先生让一位警员拿他的STAB PROOF给我试穿并照相留念。当我们最后准备离开时,CIDSERGEANT(队长)从窗户口看到CHIRS先生,从楼上飞奔下来与他打招呼,CHRIS先生与他高兴的聊天并介绍我说:这是HOLMES(我的英文名字,中文译作福尔摩斯),未来想成为中国的警察。SERGEANT友好的与我握手致意。

离开WALSALL前一周,CHRIS先生将我们中国同学集体请到他家作客,我们在CHRIS先生家度过了非常难忘的时光。CHRIS先生,CHRIS先生的儿子与女儿亲自驾车到火车站接我们一行,CHRIS先生的夫人LIN女士在家煮了许多美味佳肴供我们中午品尝。难忘CHRIS先生和他家人的好客;难忘CHRIS先生从警时英俊的照片;难忘CHRIS先生在警界获得的荣誉;难忘和CHRIS先生同样幽默的CHRIS先生的家人;难忘CHRIS先生的好朋友,那两位曾经在英国海军服役过的老兵;难忘CHRIS夫人LIN所烹饪的牛肉;难忘可爱的,没有让我害怕的小狗;难忘那只让我闻风丧胆,使我围着CHRIS先生家桌子乱逃的大狗;难忘CHRIS先生惊心布置的花园;难忘......一切都好难忘!

除了感谢,就是感激。除了感激,就是感恩。祝福你们,我的恩师,更是我永远的好朋友CHRIS先生和他的家人,快乐每一天!

                                               

                     三省居士

                                                                                                                   2008105日于Keele University

 

                                                     Detective Inspector Chris Small送给我的警帽   

                                      CHRIS SMALL先生送给我他在晋升督察时所发并伴随他直到退休的警帽